在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学习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在俄罗斯联邦的逗留规则

在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学习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在俄罗斯联邦的逗留规则

1. 在俄罗斯联邦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的权利和义务被俄罗斯联邦宪法、2002年7月25日“关于外国公民在俄罗斯联邦的法律地位”的第115号联邦法、1996年8月15日“关于离开俄罗斯联邦进入俄罗斯联邦规律”的第114号联邦法, 2006年7月18日第109号联邦法律“关于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在俄罗斯联邦的移民登记”,1993年4月1日第4730-I号联邦法律“关于俄罗斯联邦国家边界”,俄罗斯联邦行政犯罪法典、圣彼得堡国立大学章程和法案定义和监管。

2. 为遵守上述法律规定的逗留规则,抵达圣彼得堡国立大学接受培训的外国公民有义务:

2.1. 在抵达当天或次日(周末和节假日外),如果您是第一年入学的,请向外国公民入学委员会(圣彼得堡,Universiteskaya 堤岸, 13B号,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10至18点,电话:+7(812)363-66-33),如果申请入学第二个和后续课程的培训,恢复在圣彼得堡国立大学的培训,或结束休学假期,向培训部门的培训指导员工(以下简称培训部门)提供,并提交以下文件进行移民登记:

  • 在俄罗斯联邦境内有效的护照或其他证件,
  • 移民卡(白俄罗斯公民除外)。

2.2. 在初次移民登记后确定的在俄罗斯联邦的临时居留期到期前1个日历月内,联系圣彼得堡国立大学护照签证部负责人,申请延长居留期。

有客观原因时,不允许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文件(文件丢失、不允许来到护照签证部疾病、迟到进入俄罗斯联邦等),外国公民有义务向教育部门的工作人员和护照签证局长报告任何有文件证明的理由。

对于持签证抵达俄罗斯联邦学习的外国公民,必须在签发学习期间的多次签证的同时延长逗留时间,但每次延长不得超过1年。对于以不需要签证的方式进入俄罗斯联邦学习的外国公民,必须在学习期间延长逗留期限,在外国公民(白俄罗斯共和国公民除外)的移民卡上做标记,但每次续签不得超过1年。

2.3. 外国公民在前往俄罗斯联邦其他城市时,有义务将旅行目的、逗留条件和地点通知护照签证部的雇员。如果需要进入、临时停留或在边境地区移动,外国公民必须提前通知培训部门的员工,并在俄罗斯联邦安全局的边境部门为圣彼得堡和列宁格勒地区发放访问边境地区的通行证:圣彼得堡,Shpalernaya街,62号;电话:+7(812)578-03-45,+7(812)578-04-56,+7(812)438-64-58,传真:+7(812)274-09-08;电子邮箱:pu.spb.lenobl.@fsb.ru , 俄罗斯联邦州信息系统“国家和市政服务统一门户(功能)”www.gosuslugi.ru).

如果在俄罗斯联邦其他城市停留超过7个工作日,外国公民有义务向接收方(提供住房的俄罗斯联邦公民,或公司)通过移民领域联邦行政当局的领土机构或国有企业“俄罗斯邮政”进行移民登记。你还必须保留旅行证件(机票、登机牌等)。在返回圣彼得堡后的2个工作日内(如果住在酒店一定或如果是在另一个城市进行移民登记),外国公民必须在圣彼得堡国立大学的学习地点提交恢复移民登记的文件。

2.4. 在离开俄罗斯联邦之前,外国公民有义务将旅行目的和条件告知培训部员工,并在旅行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护照签证部员工提交新移民卡下的移民登记文件。

2.5. 如果在圣彼得堡和列宁格勒地区境内的个人资料发生变化和/或居住地点发生变化,外国公民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教育部员工,或护照签证部员工设计新的移民登记通知。

2.6. 如果在俄罗斯联邦境内停留的身份发生变化(领取临时居留许可证、居留许可证、俄罗斯联邦公民身份证、临时庇护证、难民身份证),并在取得工作许可证的情况下,外国公民有义务向教育部门的雇员或护照签证部门的雇员提供所收到的文件的副本。如果外国学生有移民登记通知或在另一个接收方(非圣彼得堡国立大学)的地址登记,外国公民必须向护照签证部的雇员提供可用文件的副本。

2.7. 如果文件(国家护照、签证、移民卡)丢失,外国公民有义务立即联系俄罗斯联邦内政部主要部门在圣彼得堡和列宁格勒地区的失物招领处(地址:圣彼得堡,Zakharievskaya街,10号,电话:+7(812)573-30-59)获取证书,以便随后恢复文件。如果文件失窃,你必须联系最近的警察局,警察局必须根据失窃事实出具上诉证明。在事件发生当天或下一个工作日,必须将事件报告给培训部员工或护照签证部员工。

2.8. 外国公民有义务在国家护照到期前6个月内延长国家护照的有效期,或获得新护照,并向培训部员工或护照签证部员工提供信息。

2.9. 在退学的情况下,外国公民有义务与教育部的雇员联系,阅读并签字驱逐令,并提交旅行票副本,在圣彼得堡国立大学驱逐出境之日起7天内(在有效签证的限制内)离开俄罗斯联邦。如果在驱逐出境时,多次入境签证的有效期自驱逐出境之日起超过2个月,外国公民有义务向护照签证部的雇员申请过境签证。在不离开俄罗斯联邦领土的情况下,外国公民将被视为逃避离开,这违反了移民法。

3. 根据俄罗斯联邦的立法、《宪章》和圣彼得堡国立大学的法令,不适当地执行逗留规则需要外国公民承担责任。